為了規范研究生課程學習和成績管理。保證課程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課程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制訂本管理條例。
一、課程管理
1、凡在我校研究教育管理系統上課程目錄表中列出的課程屬研究生課程,研究生課程分正式開設的課程和閱讀自學為主的課程兩種。每門課程的開課時間相對固定,分春季、秋季兩學期。
2、每門正式開設的研究生課程必須有教學大綱、課程簡介和授課計劃。教學大綱和授課計劃中應明確課堂授課時數、實驗時數和其它教學方式時數。為了實施多課堂教學、為考教分離提供統一標準及為研究生自學提供依據,各開課單位必須編寫詳細的研究生學位課程教學大綱及選修課程內容簡介,同時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上錄入課程內容簡介,方便研究生查閱。由任課教師填寫的授課計劃應詳細說明授課方式、內容及時間安排等。
3、校級公共課聽課人數不滿10人的暫停開課。院管課程聽課人數不滿3人的不以正式課堂授課方式開設,以閱讀課形式開設,即由任課教師提出課程學習大綱要求,并定期組織研討、講座,以及學生自學相結合,成績合格者可獲該課程學分。該課程指導教師的工作量由各學院自行規定。
4、新開設研究生課審批程序:根據學科發展及研究生培養工作需要,各培養單位要積極為研究生開設新課。開設新課的教師及培養單位應填寫《beat365在線體育官網研究生新開設課程申請表》。為本學科研究生新增開出的學位課程要經專業所在學位分委員會審批后,方可列入專業培養方案,填寫專業培養方案變動申請表送交研究生處備案。新增課程被批準后,其教學工作應于下一學期開始進行。新開設的選修課,應經開課教師所在學院主管領導審查同意后,報研究生處備案。新開設研究生課程必須提交課程教學大綱,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上錄入課程簡介。5、課程淘汰制度:各培養單位每二年對本單位所開設的課程要進行檢查評估,對不宜繼續開設或三年內無法開課的課程予以淘汰。并將結果報研究生處備案。
6、每三至五年研究生處要組織對研究生課程的教學大綱、課程簡介進行修訂工作,以提高所開設課程的適用性。
二、教學管理
1、為全校各專業研究生開設的課程為校級公共課,除此之外為院管課程。
2、研究生公共課程的教學組織由研究生處負責(包括下達開課通知書、制訂課表,考試安排等工作)。院管課程的教學組織工作由各院主管院長負責,研究生教學干事具體管理(內容包括制訂課表,教師的聘任,考試安排等),并負責錄入本學院研究生的課程考試成績。
3、每學期結束前二個月,由研究生處根據教學計劃,負責安排下一學期的全校性研究生公共課,并將課表發至各學院。
4、各學院在每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審核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上課程目錄表中所列的本學院下學期開課的課程,安排任課教師、上課時間和教室,并提交研究生處。對于跨學院選修的課程,教學干事必須事先與開課學院取得聯系,落實授課任務,并在開課前一學期末將聽課研究生名單送開課學院。
5、研究生處于每學期結束前兩周,在網絡上公布下學期研究生課程開課目錄。
6、凡列入開課目錄表的課程必須接受全校研究生、在職培訓生、經開課學院批準的旁聽生聽課。如有特殊困難,限額接受時,應事先報研究生處批準,公布限額人數。
7、任課教師必須根據課表按時完成課程教學任務,如因故需要停課、調課的,至少提前一天提出書面報告,經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報研究生處,經批準后告知修課研究生。
三、研究生選課
1、新入學的研究生,第一學期的課程學習,應由各專業學位點預先統一安排,待新生入學后在制訂個人培養計劃時再做適當調整。
2、研究生選課必須嚴格按照已制訂的培養計劃執行,不得隨意自行變更。因故必須變動已選課程或增選該學期開課目錄中課程的研究生,應在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變動申請表》),經導師、學院批準后交學院研究生教學干事,由教學干事匯總后報研究生處備案后方可執行,逾期不再受理;研究生教學干事應及時地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上修改本學院研究生培養計劃的變動情況。
3、已通過專業英語八級考試的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可申請基礎英語課程免修,欲申請免修的研究生需提出書面報告,經學院同意(簽注意見)后,在開學后的前兩周內交研究生處審批。獲準免修者,該課程成績記為“免修”。
四、課程考核及成績管理
1、研究生課程考核分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考試課程成績的記錄采用百分制, 60分為及格線。考查課程成績的記錄采用合格和不合格。及格或合格者可獲得相應的學分。
2、各類研究生課程一般由主講教師考核(包括命題、評分),院管學位課程的考試,其試題須經所在學位點負責人審核,研究生處隨機抽檢。校級公共課程考試命題需經開課所在學院分管研究生教學的負責人審核。全校公共課程應同時出具兩套符合教學基本要求,且難易程度相當的試題,并同時做出標準答案,訂出評分標準,由研究生處抽定一套為當次考試試題,另一套備用。出題小組或教師應認真做好出題工作,不得沿用上一年度(次)試題。
3、除學術報告等考查課以外,研究生課程考核可以采用閉卷或開卷等考試方式。凡必修學位課程必須考試,其中筆試部分評分比例應占總成績的50%以上,其余可以寫論文、報告或大作業等形式考核。筆試可采用閉卷或開卷方式,但均需在課堂上限時獨立完成,不得相互討論或抄襲,更不能在課堂外完成,否則當作弊論處,并追究任課教師責任。選修課(含閱讀課)可采用靈活的教學方式和考核方式,但無論采用考試或考查,都應有筆試的部分,其筆試部分評分的比例應占總成績的30%以上,其余的可以撰寫論文、報告、文獻綜述或大作業等形式考核。實驗性課程的考核可以按實驗設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實際動手能力。課堂筆試時間一般為2-3小時。
4、對各類考試,組織教學的單位都必須在考試前,至少提前一周時間,將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及考試安排通知學生,并將學位課程考試安排表報研究生處,研究生處將組織檢查課程考試情況。
5、研究生所選修的課程經考核及格(或合格)后方可取得相應的學分。研究生課程學習缺勤時間超過規定學時的三分之一者,應取消其考核資格。對于未辦理選課手續的研究生,任課教師不得允許其聽課、參加考試及記載成績。
6、選定修讀課程后無故不參加考試者,以“缺考”論處,缺考科目的成績按0分計記入本人學習檔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考試者,應在考試前一周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的緩考申請,經導師、學院審核,研究生處批準后,可申請參加下一年級研究生的考試,并按實際分數記錄成績。
7、考核舞弊者,除該門課程成績記“0”分外,同時根據學校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8、先修課程成績認定:對于入學前兩年內已在我校修讀過研究生課程,且成績合格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請(附成績證明),經導師、學院分管領導核實,研究生處批準后給予認定,獲得該課程學分。
9、課程考核結束后一周內,主考教師將考試成績上報。校級公共課的任課教師填寫《研究生成績登記表》,連同試卷交研究生處,由研究生處將成績分發到有關學院。院管課程的任課教師將《研究生成績登記表》和試卷交學院研究生教學干事保存,《研究生成績登記表》永久保存,試卷三年后才能銷毀。研究生處負責將校級公共課成績錄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學院研究生教學干事負責將院管課程成績錄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
10、各學院應在考核結束后兩周內將考核成績向學生公布,并將考試不及格的研究生名單報研究生處。針對研究生課程考核不及格的課程學分、門數以及課程修讀年限的具體情況,將根據《beat365在線體育官網學生管理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達不到《beat365在線體育官網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的課程學習要求的,將不授予學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必修課程不及格必須重修,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重修仍不及格者不能畢業;選修課程不及格也要重修,若已修課程學分達到培養方案要求的,要改選其它課程或放棄選修,須經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變動申請表》、經導師同意、學院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研究生處。
11、研究生若認為考試成績和自己實際答卷估分相差較大,要求查分,學院認為有必要查詢時,應由研究生本人在成績公布兩周內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由學院安排有關人員查卷,不得直接找任課教師查卷。課程成績一經報出不得隨意更改,否則按教學事故予以處理。若確有充分理由需更改成績時,應由任課教師提出書面報告,經所在學院分管研究教學的院長審核后,報研究生處審核決定。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以前頒布條例與本條例不一致的,按本條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