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做好2023—2024學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及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 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財函〔2019〕105號)《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財〔2014〕1號)《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閩教學〔2015〕37號)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17〕44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24年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的通知》(閩教學〔2024〕16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校2023—2024學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及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規范評審、報送和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條件
詳見附件1.2.3。
二、獎勵標準名額
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生8000元,2023—2024學年全校名額共53名(其中定額48名、送教育廳差額評審5名);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生5000元,2023—2024學年全校名額共848名;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3萬元,2024年全校名額共27人;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2萬元,2024年全校名額共176名。
三、評選程序
(一)本科國家獎學金
1.學生申請。本科生國家獎學金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評審方式。符合參評條件的學生應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11點前向學院提出申請,遞交《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一份,A4紙,雙面打印)、榮譽證書復印件、發表學術論文(封面、目錄、正文首頁)復印件、由教務部門出具的參評學年學生成績單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一份,所有支撐材料需學院專職輔導員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線上填寫要求另行通知。
2.學院初評。學院根據學生申請情況結合學校下達的名額進行初評,提出本院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并在全院范圍內公示五個工作日(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學院排序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書面和電子版材料同時于2024年9月29日上午11點前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參加學院互審工作,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有關信息必須核實清楚,確保準確無誤,如有問題,后果自負。
3.學校評審委員會差額評審、公示。
4.報送教育廳評審。
(二)本科生勵志獎學金
1.學生申請。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評審方式。符合參評條件的學生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11點前向學院提出申請,填寫并遞交《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一份,A4紙);線上填寫要求另行通知。
2.學院初評。學院根據學生申請情況結合學校下達的名額進行初評,提出本院國家勵志獎學金推薦候選人名單,并在全院范圍內公示五個工作日(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均須按學院排序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書面和電子版材料同時于2024年9月29日上午11點前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參加學院互審工作,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有關信息必須核實清楚,確保準確無誤,如有問題,后果自負。
3.學校評審、公示。
4.報送教育廳評審。
(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學生申請。
申請人應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11點前向專業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提出申請,填寫并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同時交驗發表論文(封面、目錄、正文首頁)等證明材料復印件(由各單位審核,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基層單位行政公章)。參評支撐材料有效日期截止為2024年9月20日上午11點。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申請理由”應從研究生思想品德、學習成績、科研創新實踐成果、個人表現四方面簡要闡述。“推薦人”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2.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與公示。
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并在本單位內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研究生培養單位排序公示),公示無異議后,2024年9月29日上午11點前,將評審結果及相關材料按推薦順序統一整理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參加學院互審工作(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全部報送,電話:22866617、22866618,辦公地點:行政北樓東309室),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不得自行更改各表格結構,表格所填內容亦不得涂改。
3.學校評審與公示。
beat365在線體育官網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對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推薦的名單和材料進行評審,并對評審結果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國家獎學金
1.各學院要成立以學院分管領導為組長,資助工作人員、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確定本院系擬推薦學生名單,按程序報校級評審機構。
2.評審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公示制度。參評學生獲獎情況要以2023—2024學年中所獲得的獎項為準,其他學年所獲獎項僅作參考,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普通高校設立的榮譽最高的國家級獎項,各學院必須高度重視,做好國家獎學金評審申報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真正體現廣大優秀學生的優良素質和精神風貌。
4.各學院按照分配的候選名額,組織公開、差額答辯,并填寫答辯記錄表;并經本單位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小組投票表決產生學院推薦候選人名單并排序。
5.統一使用學校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5,其他版本均不能使用),不得更改表格的內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統一使用A4紙、正反雙面打印,不得隨意增加頁數,每人一份一張,上報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本人申請理由、推薦理由、院(系)意見簽名處,必須由相關責任人親手簽寫(必須正楷);其他內容可以使用電腦錄入,不得涂改。蓋章必須為行政公章,不得使用黨委章。上報材料不予退還,各學院根據需要自行準備存檔材料。
6.國家獎學金可與國家助學金同學年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
(二)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
1.各院系要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資助工作人員、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確定本院系擬推薦學生名單,按程序報校級評審機構。
2.評審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公示制度。參評學生獲獎情況要以2023—2024學年中所獲得的獎項為準,其他學年所獲獎項僅作參考,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各學院必須高度重視,努力做好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申報工作,確保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真正代表廣大優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優良素質和精神風貌。
4.統一使用學校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8),不得更改表格的內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統一使用A4紙、正反雙面打印,不得隨意增加頁數,每人一份一張,上報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申請理由、推薦理由、院(系)意見欄簽名處必須由相關負責人親手簽寫(必須為正楷);其他內容可以使用電腦錄入,不得涂改。院系意見必須加蓋行政公章,不得使用黨委章。上報材料不予退還,各學院根據需要自行準備存檔材料。
5.國家勵志獎學金可與國家助學金同學年申請并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
(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由于時間緊,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在最短時間內采取最有效方式通知相關研究生及導師。
2.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的學術委員會應在《beat365在線體育官網關于印發核心期刊目錄及相關規定2021年版(試行)的通知》(福大人〔2021〕59號)(按照此文件新增的期刊有效期從公布當年1月1日起算,刪除的期刊失效期從公布次年1月1日起算)規定范圍內自行制定詳細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術期刊及論文認定標準》,對相關專業同類別期刊進行不同層次的劃分并進行公示。
3.各學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對學生一作和導師一作學生二作的期刊或論文、專利等,各培養單位應制定不同評定及評分標準)并進行公示。
“2、3”兩點內容公示無異議后加蓋各培養單位行政公章,報送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批后方可執行。各培養單位進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時應按照此論文庫及評審細則進行評審。評審過程應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評審原則。
4.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要切實加強審核,杜絕弄虛作假,認真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確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研究生。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按照分配的候選名額,組織公開、差額答辯,并填寫答辯記錄表;并經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小組投票表決產生學院推薦候選人名單。
5.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按照分配的候選名額,組織公開、差額答辯,并填寫答辯記錄表;由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投票表決產生學院推薦候選人名單并排序。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小組成員在評選時應當遵循避嫌原則,評審小組對參評學生進行討論、答辯、投票時,應制定相應的導師回避規定。
6.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本單位公示階段向所在學部、研究生培養單位的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學生對所在學部、研究生培養單位的評審委員會作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7.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取消其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凡已獲得獎學金的研究生,如發現有弄虛作假、隱瞞欺騙等行為,學校將撤銷其所獲稱號,追回全部獎學金,并取消下年度的參評資格。凡研究生學位(畢業)論文送審或答辯環節出現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參評。
8.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候選人名額不足一人的應在學部內進行評審,相應學部須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根據學科情況統籌評審工作。
9.參評人員論文只有錄用通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錄用通知復印件或錄用通知電子郵件復印件(由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核實后蓋基層單位行政公章)。
⑵提交期刊、會議的定稿論文(打印后個人及導師在正文首頁手寫簽名)。
⑶承諾書(確保論文發表的真實性,一經查實有虛假信息的,即刻取消其國家獎學金評選資格)。
10.各二級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應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具體分配名額及最終校級推薦名單以各單位近三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率及研究生培養質量為基礎,由校評審委員會統籌安排。
11.經學校資格審查結束后,如有指標空缺,另行通知補報事宜。
附件:
1.《beat365在線體育官網關于印發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福大學〔2022〕29號)
2.《福州大學關于印發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細則的通知》(福大學〔2022〕30號))
3.《beat365在線體育官網關于印發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福大學〔2023〕22號)
4.《2023—2024學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5.《2023—2024學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6.《2023—2024學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7.《2023—2024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8.《2023—2024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9.《2023—2024學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10.《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11.《2024年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12.《2024年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13.《國家獎學金評審答辯記錄表》
14.《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15.《研究生在學期間學術成果審核表》
16.《研究生國獎申請學生入學以來所獲大額獎助學金情況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