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級:
福建省慈善總會、福建省興業銀行今年將繼續在我校設立“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解決上學資金困難問題。為了做好2017年度“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標準
1.資助對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
2.資助標準:每人5000元人民幣,共100名。
二、評選條件
1. 自覺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模范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生活儉樸;
2. 思想積極上進,品德優良,誠實守信,積極參加志愿者和公益活動;
3.學習刻苦,態度認真,學習成績良好,沒有不及格科目,綜合測評排名在本專業前40%;
4.不隱瞞家庭經濟變化和外來資助情況;
5.同等條件下,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者或在各類專業比賽中獲獎者予以預先。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1.觸犯國家法律或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刑事處罰或學校處分者在受處分期間不允申請;
2.上學年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者;
3.生活不節儉,有不良消費習慣者;
4.因故中途退學、休學者;
5.故意隱瞞或虛報家庭經濟收入者。
三、評選程序
1.學生申請。凡符合參評條件的學生均可向學院提出申請,登錄beat365在線體育官網學生工作綜合管理系統(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寫并遞交《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申請表》、《社區志愿服務時長認定表》。
2.學院審核。學院結合學校下達的名額指標,登錄beat365在線體育官網學生工作綜合管理系統(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進行審核,提出本學院受助學生建議名單,并在全院范圍內公示無疑義后報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學校評審、公示。
4.上報省慈善總會、興業銀行審批。
5.助學金發放。發放儀式上福建省慈善總會統一向學生發放興業銀行銀聯卡。
四、評選要求
1.各學院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推薦和民主評議工作,切實做到精準扶貧助學。
2.大一新生參評者,《申請表》中“學習成績”一欄填寫高考成績。
3.受助學生于次年5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匯報本學年學習和思想情況,學校匯總后送省慈善總會備案。
4.同等條件下,生源地為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貧困村的學生,特別是建檔立卡的精準扶貧戶和居住地為老、少、邊、島地區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的困難家庭子女予以重點考慮。已接受企業或其它機構捐助的同一個學生不重復資助。
五、材料報送
各年級于11月28日前將《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學生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社區志愿服務時長認定表》(生活區9#社區助學中心/易班中心打印)、《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受助學生花名冊》和《單位代理開立個人賬戶申請書》匯總后報至學生工作辦公室,并將《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受助學生花名冊》和《單位代理開立個人賬戶申請書》電子版發送至輔導員處,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受助資格。
附件:
1.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申請表
2.2017年度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名額分配表
3.2017年度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受助學生花名冊
4.單位代理開立個人賬戶申請書